二审处理原则

时间:2014-06-06 09:4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