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场所的公告
来源: 沙洋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0-04-22 11:38:52
沙洋县人民法院
关于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场所的公告
按照沙洋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复工复产的要求,为方便人民群众办理诉讼事务,本院将有序开放诉讼服务场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4月27日起,沙洋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
二、因疫情防控暂缓的开庭、调查、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将有序恢复。
三、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后,倡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咨询诉讼事项,通过邮寄、跨域立案等方式提交诉讼材料。确需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等事项的,可通过电话或网上进行预约办理。
四、所有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自觉出示健康码、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听从法院工作人员引导。办理诉讼事务时,应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诉讼事务办理完毕即行离开,不得在诉讼场所滞留。
五、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参与诉讼活动期间,不听从法院工作人员指挥或不遵守上述通告要求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沙洋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