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沙洋县法院为一建筑公司执行到位111万余元工程款
来源: 沙洋县法院
时间:2022-05-18 11:26:47
5月16日上午,湖北一建筑公司负责人向沙洋县法院送上一封感谢信和两面分别印有“铁肩担道义 依法护民权”“公正执法扬正气 高效办案解民忧”的锦旗,以表达对法院为该公司追回111万余元工程款、保证金、违约金等款项的谢意。这是沙洋县法院持续深入开展“规范执行提质增效”专项执行活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案件详情
当事一方为湖北一建筑公司,另一方为沙洋一公司。
几年前,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沙洋一公司作为甲方将公司一工程交由作为乙方的湖北一建筑公司建设。后来,双方为工程款相关事宜发生纠纷。2021年9月16日,荆门仲裁委员会对双方纠纷依法作出裁决:沙洋一公司向湖北一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和退还保证金等111万余元。裁决生效后,沙洋一公司未履行生效裁决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2021年10月19日,湖北一建筑公司向沙洋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沙洋县法院高度重视,迅速组成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晓文为组长的执行专班进行执行。杨晓文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于2021年12月15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即沙洋一公司应支付湖北一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款、违约金、保证金以及沙洋一公司应承担的仲裁费、鉴定费等费用111万余元。此后,沙洋一公司迟迟不予履行支付义务。
今年4月30日,沙洋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杨晓文再次组织双方协调沟通,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沙洋一公司于今年5月9日将所拖欠的111万余元履行完毕。
至此,案结事了,也由此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沙洋县法院将继续攻坚克难促执行,深入开展“规范执行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用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沙洋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