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港人民法庭:以法治宣传为抓手,迎“世界地球日”
来源: 沙洋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6-04-23 08:18:07
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经第十四次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计划于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沙洋县人民法院后港人民法庭作为该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在后港镇向群众就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行了宣传。 此次宣传在后港镇最为热闹的集市当中,因后港镇位于长湖畔,水资源丰富,为减少非法捕捞现象,工作人员重点向水产商户进行了宣传教育。商户们纷纷表示自从“禁捕令”下达之后,市场中的野生水产品几乎已经绝迹,目前市场上出售的水产品均为人工养殖,之前部分水产商户靠捕鱼、卖鱼为生,现在都转为向养殖机构进货出售,因此长湖的水产资源得到极大恢复。 后港人民法庭作为环境资源法庭,2023年在长湖畔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2024年在沙洋县人民法院组织下,与潜江市人民法院、沙市区人民法院、荆州区人民法院共计四家环长湖法院在后港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签署了《环长湖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协议》。近年来,为推动该基地的实质化运行,后港人民法庭多次进行法治宣传、非法捕捞案件巡回审判活动。通过与多部门联合宣传、执法,长湖畔居民对环境保护有了更新的认识,不仅自身拒绝非法捕捞,面对其他非法捕捞行为亦能做到及时举报,辖区内非法捕捞案件逐年下降。 下一步,后港人民法庭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司法、长湖管理局等部门协作,依靠自身职能,共同为守护长湖生态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供稿:后港法庭 王珣
编辑:李 晓
初审:许鑫丽
审核:张 兵 王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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