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
一、机要、保密、督办工作职责
(一)机要工作职责
1、做好院长办公会会议的记录、整理、归档工作;
2、做好文件的收发、传递、传阅、转发、复印、归档、清退、注销工作;
3、做好机要信件、普通信件的收发和院领导信件的登记、转送工作;
4、做好院印和院长印章的使用、管理工作;
5、做好本院报刊、杂志的订阅、保管工作;
(二)保密工作职责
做好保密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本院的规定,加强对文件、档案、计算机网络及其他保密事项的管理,健全和完善保密制度,防止泄密。
(三)督办和代表联络工作职责
做好上级机关、领导、本院领导要求回复结果事项的督办工作,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二、文秘工作职责
1、按照公文处理规则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和办理工作,负责全院公文的编号和归档等工作;
2、起草本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3、起草本院院长在全院会议上的讲话、报告;
4、起草院长向区委、人大报告工作的报告;
5、起草院长向上级法院汇报工作、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方面的书面材料,以及上级领导来院检查指导工作,本院院长的书面汇报材料;
6、起草其他带有全院性、全局性、综合性的文稿、文件,及院长交办的其他文稿。
三、信息调研和法制宣传工作
1、做好全院信息和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总结、考核、评比工作;
2、做好信息、新闻通讯稿件的撰写工作;
3、做好与新闻单位、上级机关信息宣传等部门的联络工作,大力宣传本院审判工作和其他方面工作的成绩,及时向上级机关、本院领导和干警反映本院的工作动态;
4、做好本院重大活动、重大案件、重大会议的摄影、录像、报道工作;
5、做好本院报刊的征订收发工作;
四、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本院《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借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实现档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2、接受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3、接受本院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4、做好档案信息的计算机录入、检索工作,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管理,提高档案利用率;
5、做好档案归档工作,按规定检查、接收全院各部门归档的诉讼档案、文书档案、音像档案及其他各类档案;
6、做好档案库房的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防尘和防高温工作;
7、做好档案利用工作,按规定接待院内、外档案借阅人员;
8、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情况的统计和档案编研工作;
9、对全院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0、其他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二)物品管理职责
1、做好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物品、值班用品的购置、保管、分配、发放工作;
2、负责车辆调配、维修、保养和车队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3、做好放映及音响设备的管理工作;
4、做好监视设备的管理工作;
5、做好服装的领取、保管、发放、调换工作;
6、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方便干警借阅,服务法院工作。
(三)事务接待职责
负责院会议室的管理,做好事务接待工作,对上级领导、兄弟法院等来院检查指导工作、参观学习、交流经验等活动提供服务。
(五)安全保卫职责
健全值班制度,合理安排、调配值班人员,落实好机关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制度。
六、综合管理工作职责
(一)平安建设职责
按照上级要求,在院党组领导下,全面组织实施平安建设、普法和依法治理等工作,认真做好平安建设有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