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法院成功执结一上访难案

编辑: 代治华来源: 沙洋县法院 时间:2012-12-11 16:02:00

   

10月24日,被执行人彭显龙将最后一笔4.5万元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至此,这起历时五年多的执行难案最终得以顺利执结,使这起有可能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得以成功化解。

申请执行人陈永强系襄樊市南漳县人,2003年3月,陈永强受彭显龙的雇请为唐雪林建房,2004年4月2日,彭显龙安排陈永强打水泥梁作业时,因工地电源出现故障,加之施工工地上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致使陈永强从二楼摔下受伤。陈永强受伤后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14753.3元。陈永强伤情经鉴定为三级伤残,劳动能力丧失80%。2006年8月,沙洋县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判决彭显龙承担陈永强的经济损失83142元及精神损失费5000元,唐雪林承担20000元补偿责任。2007年4月,陈永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该院及时派员多次找唐雪林、彭显龙执行,截至2007年12月底,唐雪林应承担的20000元已全部履行到位,由于彭显龙一直下落不明,对其应承担的赔偿部分一时无法执行,导致陈永强多次到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上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该案专题协调会议,并下发了会议纪要。

会后,沙洋县法院与公安机关联系协商,多方查找彭显龙下落,一直未果。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案件难以执行,陈永强不断上访缠执,多次赴沈集要求执行,其家人对陈永强也不予理会,沙洋县法院面临巨大的执行压力。在此情况下,沙洋县法院一方面注重做好陈永强的思想稳控工作,先后8次派车送陈永强回南漳老家,为其端茶送水,解决生活困难,想方设法为其争取司法救助资金,以缓解申请人燃眉之急。另一方面,沙洋县法院通过多种途经打听彭显龙的下落,多次赴彭显龙家中做其父母的思想工作。2012年1月12日,我院沈集法庭干警获悉彭显龙回家过春节,法庭干警迅速赶赴彭显龙家中对其采取执行措施,晓陈利害,宣讲法律,经过做工作,彭显龙现场交纳了3万元赔偿款,承诺在本年内履行完对陈永强的赔偿款,并写下保证书。随后,沙洋县法院干警又多次到彭显龙家中做工作,明确告之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经多方努力,今年10月24日,彭显龙委托其亲属交纳完全部余款,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