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港法庭巧借“外力” 促使离婚、彩礼两项纠纷一案双解
来源: 沙洋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6-01-09 09:09:44
今日,沙洋县法院后港法庭通过召集多方调解方式,化解一起离婚案件涉及的高额彩礼返还纠纷。保障当事人婚姻自由权利的同时,兼顾男方的经济利益,使男方家庭避免“人财两空”的窘迫情形。
该案起因系李某起诉要求与周某解除婚姻关系,二人经过婚介机构介绍相识并“闪婚”,但经过三个月的短暂生活,女方李某以感情不和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双方闪婚过程中,男方周某家庭支付女方李某彩礼共计20万余元,周某要求李某返还彩礼。
经本院询问调查,双方并无建立深厚的夫妻感情,共同生活时间较短,20万余元的彩礼是男方家庭拼尽全力筹措而来,女方现提出离婚,男方及家属情绪激动,双方因彩礼返还数额争执不下。
面对双方分歧,办案人员首先对李某、周某及其家属进行说理释法,明确双方权利以及离婚后所负义务,耐心对双方进行劝解。但分歧依然较大,据此,后港法庭工作人员将双方“红娘”请到调解现场参与调解。此举立刻取得有效成果,双方的情绪逐渐冷静,最终在法庭以及“红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女方一次性返还彩礼18万元。男方家属拿到女方返还的彩礼后激动地对法庭工作人员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为了我们的家事多次努力,挽回的18万元真是救了我们的家庭啊!”2026年1月7日,双方“红娘”携带锦旗到后港法庭表示:“李某及周某是我牵的线,虽然最终没有成为一家人,但双方对法庭在此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十分感谢,他们委托我向后港法庭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本案的成功调解,充分将“法、理、情”三个要素进行融合,体现基层法庭在家庭矛盾纠纷中巧借“外力”做调解工作的必要性。同时再次提醒我们,树立正确婚恋观,抵制高额彩礼、倡导文明婚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