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法院发出首份涉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促进令》

来源: 沙洋县法院 时间:2024-11-07 15:43:06
近日,沙洋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依法向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促进令》,督促其父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严加管教,配合审判机关、司法机关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扶教育和社区矫正。这是沙洋县法院发出的首份涉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促进令》。


在该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小沙(化名)系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单独或伙同他人9次盗窃他人财物,涉案金额5000余元。法庭经审理,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并处罚金。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调查小沙的学习生活经历,发现其父母存在因工作原因疏于管教、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与被告人沟通交流方式不当等问题,这些问题是被告人未能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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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代表签收《家庭教育促进令》

为此,承办法官依法向小沙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促进令》,敦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给予更多的耐心和关爱,采取合适的方式教育引导,及时干预、纠正其不良行为,协助司法机关做好其教育帮扶工作,使其能够重拾学业、改过自新,远离违法犯罪。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沙洋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在法治关怀下重塑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