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对本庭辖区的各类民事案件进行审查立案。
2、依法审理本庭辖区内的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
3、依法执行本庭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书、调解书。
4、做好诉讼指导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5、加强新形势下民事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的调查研究。
6、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做好本庭所承办案件统计、报送和利用工作。
8、做好日常接待工作,宣传法律法规。
9、做好信息调研工作。
10、履行本部门的其他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