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回桥法庭:五年执行积案终了结 伤者获赔暖心田

来源: 沙洋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6-01-28 14: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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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拾回桥法庭 

五年执行积案终了结

伤者获赔暖心田



“这笔钱拿到手,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1月27日下午,在沙洋县人民法院拾回桥法庭调解室,申请执行人柯某某清点完手中的现金,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这起僵持近五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法官的倾力调解下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司法温度与执行力度在此刻尽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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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被告王某某驾驶手扶拖拉机与原告柯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柯某某受伤。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王某某共需支付原告柯某某交通事故赔偿款97841元。调解生效后,面对柯某某的多次催促,王某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柯某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立即启动线上网络查控与线下实地调查,对王某某名下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公积金等财产线索逐一核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干警多次电话联系王某某释法明理,但其情绪激动,以家庭困难、家人常年服药为由拒不履行。为推进案件化解,执行干警多次上门走访,耐心开展思想疏导工作,王某某的态度才逐步缓和,同意分期支付赔偿款。后在法庭持续督促下,王某某分三次共支付1.8万元,并承诺2026年1月1日前再支付5000元,却再度逾期未付,柯某某只得再次向法庭反映情况。

      2026年1月27日,执行干警将王某某传唤至法庭,再次严肃释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见王某某态度松动,流露一次性履行意愿,干警趁热打铁,迅速传唤柯某某到庭,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优化和解方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某一次性支付柯某某赔偿款4.2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这起僵持近五年的执行案件圆满结案,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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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今后,沙洋县法院将持续秉承“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靶向攻坚长期未结案、群众积怨案,以实打实的执行成效回应群众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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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拾回桥法庭    江雨龙

编辑:李晓

初审:许鑫丽

审核:张兵、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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